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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某高校2名教师伪造公文骗取经费


    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官方网站于2012410发布题为湖南两教师伪造总署公文被处分的消息,文中称湖南某高校两名教师王某与李某因伪造新闻出版总署科研立项文件,利用虚假课题及其立项资金单独或伙同他人套取学院配套资金,受到处分。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消息,20106月至20118月期间,该事件主要责任人王某通过委托他人私刻公章、制作假公函,先后伪造新闻出版总署科研立项文件7份,交给学院科研处。涉及所谓课题”7项、所谓立项经费”83万元,其中包括与该院科研处副处长李某有关的课题两项。2011108,该高校致函新闻出版总署,请求确认科研课题有关公文的真伪性,经与总署办公厅核实,所附7份总署公文均系伪造。
   20111228,该高校对两名主要责任人作出处理:给予王某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报教育行政机关撤销其教师资格;给予李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科研处副处长职务。(2012年07月13 来源:中国青年报)